共用变压器致谐波超标,治理费用谁来出?工厂谐波遇变电站谐振放大致故障,责任谁担?
发布时间:
2021-09-15
共用变压器致谐波超标,治理费用谁来出?工厂谐波遇变电站谐振放大致故障,责任谁担?
供电局常提的 “谁污染,谁治理”,在谐波治理领域却常陷入困境 —— 谐波无形、责任难定、监测缺位,“扯皮” 现象屡见不鲜。政策落地的现实难题,不妨通过两个真实案例找找答案。
案例一:谐波源头 + 谐振放大,责任该归谁?
广东某变电站配置了 4.5% 和 12% 电抗率的无功补偿装置,区域内一家工厂的加热炉主要产生 5、7 次谐波,同时伴随少量 4 次谐波。巧合的是,4 次谐波与变电站无功补偿形成谐振,被放大几十倍,最终导致变电站无功补偿烧毁、大量用户跳闸。
表面看工厂是谐波源头,但谐振才是事故的核心推手。解决方案很明确:调整无功补偿的电抗率,消除系统的 4 次谐振点,从根源上解决谐波放大问题。
案例二:共用变压器致谐波超标,治理费用谁来出?
某出租工业厂房内,甲、乙两家企业共用一台 2000kVA 变压器。甲公司先入驻,配备 1 台 250kW 变频器及多台小功率变频器,此时谐波电压为 4.8%,未超标;乙公司后入驻,新增 2 台 37kW 变频器,投运后谐波电压升至 5.3%,无功补偿频繁烧保险,还因功率因数不足产生无功罚款。
甲、乙双方互相推诿责任,房东也不愿承担费用。核心解决方案:按用电容量分配谐波允许值,优先治理谐波污染最大的设备 —— 由甲公司就地治理 250kW 变频器,成本低、见效快;也可由双方按用电容量分摊资金,共同改造配电室的无功、滤波系统。
“谁污染、谁治理” 落地 4 步走
- 先消谐振:优先解决谐波放大问题,避免小污染引发大事故;
- 再分限额:按企业用电容量,合理分配谐波允许排放值;
- 治大功率:聚焦高排放设备,优先治理谐波贡献度最高的污染源;
- 就近优先:就地治理比集中治理更高效,能快速降低治理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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